许多开发商为了拿下项目,首先想到的是做一个规划方案。他们认为没有规划方案,不知道干什么,怎么能立项呢?是的,该问题想说的是,先做规划方案,再立项申请。然而这正确吗?
一、开发旅游水上乐园项目时,应该先做规划方案,还是先立项申请?
让我们参考房地产项目立项所需的资料:
1. 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出让地的土地手续;
2. 办土地手续期间,土地储备中心会统一到规划局办理规划条件;
3. 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4. 具备节能评估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5. 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手续;
6. 到地震局办理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7. 到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行业审查意见;
8. 项目单位的立项申请文件;
9. 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该立项所需的资料中,第1、2条要求了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特别是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何来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条件,因为许多旅游开发项目用地是集体用地的耕地、果园、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国有用地的林地/林场、农场、牧场、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不完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
二、立项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
上一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通过提出"立项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这一问题,可以合并解决问题。该问题是在如下假定下提出的,即按照发改委非限制行业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发改委首先对投资规模有个限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申请表并提交项目介绍,即可备案;超过1000万元(该投资规模限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的项目,根据不同投资规模,需要具有相应级别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超过1亿元以上的,需要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可以全国通用)。其次,不同投资规模需要报不同行政级别发改委立项审批。
一般的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需要聘请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给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 项目单位(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报告;
2.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旅游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
3. 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林业、海洋渔业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预审意见;
4.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节能评估报告(需工程咨询资质)或填写《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料。
在上述旅游开发项目立项申请所需的资料中要求"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选址意见",要求的是项目选址意见书,不需要规划方案,即无需提交总体规划方案可以立项。因此,不存在先做规划方案才能立项的说法。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不在城乡规划的城区/镇区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用地,一般开发商会先做个规划方案,可以使总体规划方案,或者概念规划方案,拿着该规划方案向政府汇报,地方政府及下属各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来审批项目。
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立项报批程序一般参照发改委规定的非限制行业项目立项报批,一般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或者5000万元以上的,应由市级发改委审批,在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一级发改委审批要求的投资规模,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超过1亿元或3亿元的,应由省级发改委审批。